巴西对中国鞋类产品做出反倾销终裁 |
| 2010-3-9 10:40:20 世界贸易组织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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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4日,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征收13.85美元/双的反倾销税。该措施自巴西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5年。涉案产品包括南共市税号为6402至6405的鞋类产品,但不包括沙滩鞋(税则号: 6402.20.00)、滑雪运动鞋靴(税则号:6402.12.00, 6403.12.00)、皮革鞋面的运动鞋靴(税则号:6403.20.00)、滑冰、摔跤、拳击、自行车运动鞋靴、室内拖鞋、舞鞋、一次性用鞋、抗静电劳保鞋、全棉婴儿鞋、全棉布鞋等。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系,电话:010-67732674;传真:010-6773269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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